綠化工程監(jiān)理應注意的方面和細節(jié)
苗源的提供必須經(jīng)監(jiān)理工程師認可。
1.1品種
承包商提供的品種首先必須符合設計圖紙,其次必須符合標書要求,任何相近品種或變種非經(jīng)監(jiān)理工程師同意,不得用于施工。
1.2生長情況應符合以下質量標準
1.2.1喬木及灌木
1.2.1.1具有正?;謴蜕L能力的樹木。
1.2.1.2生長發(fā)育正常、枝葉色澤正常、頂芽充實飽滿,枝干發(fā)育良好。
1.2.1.3喬木樹干要求通直,不偏冠,應有三根以上分布均勻的1~1.5米長的主分枝。長綠樹的樹冠應茂密、豐滿、勻稱。
1.2.1.4叢生灌木要達到灌叢豐滿,主側枝分布均勻,主枝數(shù)不少于五枝。灌高應有三枝以上的主枝達到規(guī)定的高度標準。
1.2.1.5裸根樹木要求根系完整、發(fā)育良好,應有足夠數(shù)量主側根,根系幅度
應為地徑6~8倍。
1.2.1.6綠籬用灌木要求灌叢豐滿,分枝均勻,上下部枝葉無光禿。綠籬高度按整形后高度計算,寬度按頂面計算。修剪后外形線條整齊清晰,上寬面稍小于下寬面。
1.2.1.7所有植物材料都要達到無枯枝、病枝、徒長枝。修剪后的切口必須平整光潔,不撕裂,所有大于50毫米直徑的切口面要用認可的無毒密封劑處理。
1.2.1.8帶土球的樹木其土球直徑應為地徑的6~8倍,對生根慢和深根性樹種,適當增加土球厚度應為土球直徑的2/3以上,土球呈腰鼓形,必須完整無缺,保持有15%以上的含水量。
1.2.1.9球類植物應外形豐滿,不偏形,無空洞,不脫腳。
1.2.2草皮
鋪設時使用的草皮應潮濕無真菌、病蟲害及污染物,干燥、發(fā)黃或枯萎
的不得使用,每塊草皮的草葉應不少于80%。草塊帶土厚度應超過1.5厘米。草塊上無雜草。
2.0土方
2.1回填土
必須是經(jīng)監(jiān)理工程師認可的優(yōu)質地表土或黃土。地表土即排水良好的可耕地的表層土,應松軟肥沃和松散的土壤,不能有超過直徑50毫米的石子、雜草根。
2.2營養(yǎng)土(種植土)
上述回填土建90%加有機混合腐熟土辦法10%。有機混合土使用的堆肥、糞肥、并肥等均需經(jīng)過腐熟后且應是無味的,并要采取措施,防止或減少臭味或出現(xiàn)蒼蠅。
混合土在使用前需充分攪拌均勻,呈合理的松散狀態(tài),其水分不超過10~15%,并要根據(jù)栽種的植物的習性調整土的酸堿度。
營養(yǎng)土拌和時,監(jiān)理必須在場督促、抽檢。
2.3清除石子、建筑垃圾等雜物
施工現(xiàn)場的所有廢棄物、障礙物如石子、碎片、包裝材料等必須予以清除。
2.4松土
種植前要求對表層進行松土。
3.0肥料
3.1化學肥料
應有清楚的標簽,明確指明化學元素及其比例,制造廠名及商標,出廠日期和使用期限。所有化學肥料應是不受污染和不失效的,并按生產廠家的說明使用。
3.2有機肥料
為可供較長時期吸收利用的肥料。如廄肥、堆肥、并肥等。但必須經(jīng)過發(fā)酵腐熟后按一定比例與細土均勻混合,含水量在50%左右。
4.0挖坑
4.1定位測量及放樣
4.1.1 放樣前承包商應先了解施工場地的地下管線,如有可能損毀,應事先通知監(jiān)理予以協(xié)調。
4.1.2 承包商應根據(jù)設計圖紙進行放樣,用木樁或白灰或其它經(jīng)監(jiān)理認可的方法標清正確的喬木種植點及灌木叢的周圍線。如出現(xiàn)未預見的變化現(xiàn)象,由監(jiān)理來調整種植的位置。
4.1.3 喬木種植位置離開電桿間距不小于3米,過近的位置需調整,并經(jīng)監(jiān)理認可。
4.1.4 坑尺寸
應根據(jù)根幅或土球大小、土質情況確定坑徑大小,一般均應比土球直徑放大30~40厘米,土球厚度加深20厘米左右,高度加深20~30厘米左右。裸根樹的根幅放大1/3,高度加深20~30厘米。最小尺寸為:喬木樹坑道1m×1m×0.8m ;球形樹坑0.6m×0.6m×0.6m ;要求坑壁基本垂直,上下口相等,坑底要平,不可出現(xiàn)鍋底形,在虛方土上挖樹坑時,要考慮到土壤的下沉度。當發(fā)現(xiàn)浸水的種植坑,承包商要及時通知監(jiān)理以便采取措施。
5.0 種植
5.1 喬木及灌木
5.1.1樹身上下要垂直,相鄰樹木的樹干、冠副和樹高基本要求一致。
5.1.2載植深度:裸根喬木應較原根頸土痕深5-10厘米;灌木應與原土痕齊,帶土球的樹干比土球頂部深2-3厘米。
5.1.3注意植株方向:不能單純注意根系的填埋,同時要對植株上部分做妥善的面向安排,樹干要成一直線。
5.1.4修剪時需保留不少于3個的主枝及1/3以上的樹葉,以便盡快形成景觀。
5.1.5種植時在坑(床)底面首先回填少量種植土,當把符合標準的樹木放入坑中央后,進行分層填土夯實,澆足底水,填土量要足,密實度要高。完成栽種后植株根系周圍新填土要與綠化土壤持平,在填土、夯實過程中要求不改變根系的自然分布方向。
5.1.6在栽種叢植成片灌木時,應首先載種邊緣一排,以確定正確的形狀,余下的植物再平均分布,以覆蓋種植區(qū)。但必須注意每個單元中高矮整齊或中間稍高兩側稍矮。
5.1.7種植土填好后,立即澆足“定根水”,喬木一般要求打支撐,可采用1-3根短木樁斜拉固定。桿與鉛絲與樹木的接觸點用軟性橡膠皮或塑料、草繩、麻布等做夾墊以免損傷樹皮。
5.2 草皮
草皮鋪設前應將所有的石子和碎石清除,并均勻地鋪一層50毫米的種植土。采用營養(yǎng)體繁殖鋪設,使用鮮嫩健康草皮塊整齊鋪載。點狀草塊壓入土中后,撒上一層 2 .5毫米厚河沙或砂土,立即用細嘴頭噴灑澆水,再用重輥在草皮區(qū)輥壓,做到草塊鋪載均勻排列整齊,與原地相齊,周圍不露根。草葉大量長成后綠色覆蓋度需均勻,覆蓋整個區(qū)域達90%以上。所有綠化帶內土壤密實標高應比側石頂面略低3厘米成凸面。草皮從切起到鋪載必須在48小時內完成。如草皮區(qū)出現(xiàn)不超過 25毫米深的土壤下陷,應用認可的種植土、河沙或砂土混合物鋪在上邊以糾正下陷。如下陷超過25毫米應重新鋪設。
6.0草皮施工完畢,監(jiān)理應審查承包商提供的養(yǎng)護計劃。具體包括以下內容:
6.1澆水
6.1.1澆水必須適度,至少保證地面以下10cm澆透。但不能造成積水出現(xiàn)泥土結塊,沖蝕植物松動和根部外露。
6.1.2植物的澆水在若無下雨則應每天一次或按業(yè)主的指示,根據(jù)不同的環(huán)境條件、季節(jié)差異和植物生長情況進行適度的調整,特別夏季晴天應每天澆水2-3次透水,即地面以下至少0.1米的泥土保持潮濕。
6.2施肥
6.2.1樹木及灌木的施肥
樹木及灌木的施肥要根據(jù)不同品種及生長發(fā)育狀況分別采用不同的化肥和有機肥來補充生長期的營養(yǎng)。特別對開花植物應按時施用促進開花的化肥,一般每月施一次N、P、K可溶性混合物。施肥后應確保植物的葉子不發(fā)生肥害現(xiàn)象。施肥時應先除草、松土,以使肥料容易滲入泥土。
6.2.2草皮的施肥
草皮一般一年施二次肥,春季可加速返青,迅速恢復損失草皮,并能促進生長發(fā)育。秋季施肥能延長綠色期,促進翌年分孽枝、根、莖的生長。當幼草呈淡綠色接著老葉呈褐色出現(xiàn)時,是肥力明顯不足應及時進行追肥,費量約為5-7克/平方米,其N、P、K比例為10:6:4。施肥后必須及時灌水、葉面追肥最好在傍晚噴施。新植草皮不宜過早施化肥。水源應確認不含有害物質方能使用。水中含有高濃度鹽、堿及其他離子等不能使用。
6.3松土
松土深度約為10厘米左右,在樹木根際周圍除草應注意不得損傷根部。
6.4病蟲害防治
防治病蟲害必須貫徹“預防為主,綜合治理”的原則。要注意保護環(huán)境、使用生物防治、減少農藥污染。當植物或附近有明顯病蟲害跡象時應及時進行控制,在該品種病蟲害多方季節(jié)預防性的噴灑至少每月一次。為防止害蟲產生抗藥性,應輪流使用各種殺蟲劑,每次噴灑應在澆水后進行。最好在清晨或傍晚噴灑。
6.5除雜草
在工程范圍內應及時清除長出來的雜草。未經(jīng)監(jiān)理許可,不得使用任何除草劑。
6.6保潔
在工程范圍內全面保潔,及時清除碎石、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等廢棄物。
6.7修剪、抹芽
定期將植物生長得不滿意的枝葉剪去,喬木保持有干凈基直的樹干、整齊均衡的樹冠。所有死亡和枯爛的葉、枝和折斷或嚴重損傷的樹枝均需除去,不能留下修剪后的斷枝。要修剪成向外生長的健康枝葉。對開花的植物應有選擇地修剪使其長出更茂盛和有活力的花朵。灌木種植后應按設計高度及形狀進行修剪,以后在無花期間應定期修剪。草坪邊緣應修剪整齊。馬尼拉等草皮應及時修剪平整,保持平整的均勻綠色面。
6.8防臺風
新種植的樹木應及時綁立支柱,加土扶正。樹干動搖或傾倒應松土扶正夯實。樹坑泥土不足要加土充實,支柱松動須綁扎加固。
6.9防寒
在冬季來臨前,應包裹或用石灰水刷樹木下部以防寒。
6.10更換死亡及生長不良的植物
在保養(yǎng)期內,應在7天之內及時更換、補種出現(xiàn)死亡或不健康或被損壞、失竊的植物。
7.0 驗收、移交
7.1移交驗收條件
7.1.1全部綠化工作均應按合同或業(yè)主要求完成,并已養(yǎng)護滿十二個月。
7.1.2所有植物長勢令人滿意,且明顯得到了全部規(guī)定的保養(yǎng)。
7.1.3土方已按要求全部到位。
7.1.4場地完全潔凈,無多余廢棄物,無雜草。
7.1.5在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的缺陷已更正,任何死亡或生長不良的植物已按規(guī)定的種類、規(guī)格進行更換、補種。
7.1.6承包商已按規(guī)定提供全部的竣工資料。
7.2承包商必須全力配合業(yè)主進行驗收工作,直至移交。